欢迎光临中国崇阳网!今天是:

新民主主义建设的全面展开(二)

来源:崇阳县史志研究中心    日期:2026/1/8 9:55:03     字体:    分享到:

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兴起

一、生产救灾和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

面对1949年极其严重的水灾、虫灾和1950年的旱灾及极度紧张的饥荒,1950年7月16日,中共崇阳县委发出《紧急救灾渡荒的指示》,县、区成立救灾机构,派遣大批干部到重灾乡、村,发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在“生产自救为主、政府扶持为辅”的方针指导下,县委、县政府从减租减息果实中拨出粮食1.6万石赈济灾民。同时,引导灾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的精神,利用本地资源,就地取材,搞好副业生产,渡过饥荒难关;奖励群众开垦荒地,大力发展农副土特产品。1950年,全县新开荒田荒地近8000亩;垦复茶荒面积4000亩,当年产茶15万斤。抢种脱苗、贷出荞麦种8000多斤;贷出稻谷4.9万斤,增加受益田1.3万亩,受益户2900户;针对突而其来的卷叶虫、钻心虫、盘根虫等虫灾,政府动员群众人工捕捉害虫,使三分之二的虫灾面积损失减轻;在抗旱救灾中修复小型水利57处,重点开辟水源,普遍挖塘,高地挖井,低地开渠掘沟,塘底加深。以群众自愿为原则,动员互助车水。调拨人力、畜力、生产工具、抽水机等,从大河梯级提水灌溉。远陂、小港、陈河水等地使用柴油机动力抽水抗旱,实行统一调度水资源,合理用水,及时解决水利纠纷。在生产救灾中,全县各级干部全力以赴,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汗,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帮群众开展生产救灾。

崇阳县群众性的生产救灾始于1949年秋,止于1950年冬。在此期间,县委、县政府动员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投入生产救灾。县人民银行发放副业折实贷款,商业部门对农副产品的生产者采取先贷放粮食后收购产品,对贩运者采取先贷货物后收贷款的办法予以扶持。同时,政府还发动社会各界互帮互济,允许民间自由借贷,融通灾区乡、村资金,并引导私商为农村服务,积极扩大购销业务。这些措施帮受灾区乡恢复了生气,增强了广大群众搞好生产救灾的信心。

在恢复国民经济过程中,百端待举,百废待兴。中共崇阳县委不仅要组织和领导全县人民群众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任务,而且要从发展生产的实际出发,进行一些重要的经济建设。崇阳解放前夕,境内山塘小易涸,陂堰卑薄易溃,全县虽有塘堰、泉眼等小型蓄、引水工程,但蓄、引水极其有限,有近一半农田“望天收”。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崇阳县委、崇阳县人民政府贯彻湖北省委的指示,把工作中心放在农村工作上,以水利为重点,狠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兴修农田水利,以整修旧有工程为主,有重点地兴修新的水利工程”的工作方针,各乡成立水利委员会、各村成立水利小组,负责整修塘堰。至1953年冬,采取群众自筹,国家发放赈款、贷款的办法,新开塘419口,整修塘5589口,完成土石方100余万立方米,使全县有效灌溉面积扩大到近10万亩。这一批水利工程建设,不仅为缺水乡、村夺取农业丰收创造了条件,而且使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受到了实际工作历练。同时,凝聚了广大农民互助协作、团结奋斗的精神,为以后大量修建水利工程积累了经验。1951年冬,在县城东门下台建立县国营农场,面积64亩。这些建设,是在经济极其困难的情况下投入的,对恢复全县工农业生产并为以后的经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二、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

土地改革后,崇阳农民从封建土地制度下解放出来,农民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有了很大提高,生产积极性高涨。但是,他们这种个体农民客观上存在3个致命弱点:一是很大一部分贫雇农,虽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但生产资料缺乏。二是分散的小农经济势单力薄,无力抗御旱涝灾害,无法进行大规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遇到天灾人祸,便束手无策。三是农村个体经济生产规模小,劳动工具和资金短缺,劳动生产率低,除自耕自食外,无力推广新技术,无力发展多种经营,不能为社会提供大量商品,不能满足工业和城市的需求。因此,组织起来,克服困难,战胜灾害,改善生活,保障供给,便成为广大农民的必然要求。

崇阳农村历来有帮工、换工的互助习惯。农民对耕地、插秧、车水、割麦、割谷、打场(脱粒)等农活,一人或一家干不了时,习惯采取换工互助或以帮工换耕牛、农具等方式,克服个体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农村这种互助习惯,为政府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提供了有利条件。中共崇阳县委在省、地委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根据广大贫下中农迫切要求组织起来的愿望,不失时机地引导他们走互助合作的道路。

县委安排土改基本结束的乡、村先行一步,引领农民把分散的个体小农经济组织起来,有重点的组织生产互助组。崇阳境内一些地方,便出现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更多社会主义因素的不同类型的互助组。1951年春,下津、中津、北门、长田等乡农民自发组织的临时互助组,不定期地开展生产互助。1952年3月,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下津农民黄少田带头组织全县第一个常年互助组。党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下发后,全县各地农民像下津农民一样纷纷组织互助组织。至1953年底,全县有临时互助组426个,季节性互助组369个,常年互助组246个。临时和季节性互助组主要是开展换工互助,常年互助组是将耕牛、农具、劳力等组织起来,互助互帮,解决一家一户不能解决的困难,各户耕地收获的农产品仍归各户所有。在组织生产互助组时,群众思想有顾虑,干部思想有偏向。一是劳动力强弱不平衡,劳动力强的觉得吃亏;二是耕牛、农具合伙用,损耗是自己的,收益是大家的,不划算;三是争农时,抢火色,怕落后别人,引起矛盾,甚至互相发生争吵;四是有的干部认为中农生产技术好、劳动强,应让中农当组长,当时被认为路线不够明确。这些阻碍导致有的生产互助组一轰而起,又一轰而散,有的10天就散了伙。

为了消除各种顾虑,克服干部工作中的某些偏向,推动农村爱国生产运动,有重点地培养长期互助组,巩固现有互助组。1952年5月,县委组织上津、中津、下津、北门、东岳、杨泗6个乡7个互助组的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通过摆情况,介绍经验,总结教训,弄清了问题的症结,干部思想也得到启发和提高。大家一致认为,组织起来互助比单干强,至少有10个方面的好处:(一)组织互助能够抽出人来搞副业,解决生活与生产资料的困难;(二)过去请人插秧,一天5餐3顿酒,现在互助插秧,可以家常便饭,节省招待;(三)互通有无,克服农具耕牛困难;(四)几户合在一起,可取长补短,各取所长;(五)抓住了农时季节;(六)节省农具搬运时间;(七)人多兴趣足,干事快;(八)互助互爱,自由借贷方便;(九)请工不用操心;(十)合伙干活,做事有商量。同时,认为生产互助人数不宜过多,也不能太少,一般5—7户比较适合;互助人员要有民主意识,组长作风要民主,办事要公道;互助组由贫农领导,好的中农可以当副组长;互助组要订立生产计划,开展生产竞赛。会后,这些好处和经验,县委办公室以《简报》形式印发全县各区、乡,以供学习借鉴。

在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的过程中,党和政府自始至终把握着运动的方向。1953年7月13日,中共孝感地委召开县委书记、县长联席会议,重点讨论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问题。会议认为,在1952年的基础上,随着生产的发展,各县的互助合作运动正在有序推进,取得了显著效果。会议指出,必须继续贯彻“自愿、互利、民主”的互助合作方针,从小农经济现状出发,在保护私有的基础上把农民组织起来,才能发展生产。实践证明,凡是组织起来的农民,由于克服了单家独立生产难以克服的困难,都增加了产量和收入,而且常年互助组增产的幅度普遍比临时互助组高,初步显示了互助合作组织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在农业互助合作中,县内曾出现过大轰大嗡、急躁冒进的倾向,有的区、乡强求一律化。产生这种错误倾向的原因,其一是偏离了“自愿、互利、民主”的方针,不顾农民的心态,急于求成。土改以后崇阳农民的基本心态是:具备了独立生产条件的中农,尤其是富裕中农愿意单干,不愿参加互助合作,即使合作也得“门当户对”,但又不敢冒尖,怕戴“剥削”帽子;还不具备独立生产条件的贫雇农或不善于经营者,则希望通过互助组来发展生产,并产生了一种自发的平均思想。其二是在党中央1951年9月第一次全国农业互助合作会议通过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指导下开展起来的互助合作,一方面解决了土改后翻身的农民缺乏耕畜、农具等困难,使生产得以顺利进行,对兴修、整修小型水利、抗旱防涝和防治病虫害等也起到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由于一开始在指导思想上就把是否搞互助合作看作是否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因此急躁冒进、急于求成的倾向也就伴随而生,从而影响了部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针对崇阳县农村在互助合作中的急躁冒进倾向,县委及时贯彻省、地委有关政策、指示,一方面号召农民“组织起来”发展生产,一方面注意照顾不同农户的意愿,不搞一律化、一刀切,使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得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