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民主改革的广泛开展
一、水运码头搬运行业的民主改革
解放初期,崇阳的货物承运主要靠水路。隽水河航道大沙坪以上通竹筏,汛期可通木帆船。县城至洪下23公里,10吨帆船常年通航。小港航道小港至白霓9公里亦可通5吨船只。码头搬运业主要有天城码头(分东南门2处)、大沙坪码头(有何家桥、阳济泰、半边街盐码头、邓家巷、天主堂5处)和白霓桥码头,有在港木帆船150余只。在封建把头制度下,崇阳码头规模虽小,但仍为把头控制,垄断装卸权,把持力资分配权,以“二八分”“三七扣”“对半开”等分配形式盘剥工人。
1950年初至1952年底,中共崇阳县委、崇阳县人民政府依据1950年9月政务院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国搬运工会《关于建立搬运公司,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的提案和《关于废除各地码头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暂行办法》,对码头搬运、货物运输业进行了民主改革。发动码头搬运工人,选举成立工会组织。大沙坪码头在县总工会的指导下,改为大沙坪搬运站,工人都加入工会,一改以往想当搬运工必先给老板送礼和设宴款待老板才能取得合法码头工人的旧习,凡愿意当码头工人的,只需个人申请,本单位批准,上级备案。
1950年1月,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公安局等部门对在港船只清查登记,将崇阳在港帆船150只、船民200余人,组成民船运输合作社。1952年10月,成立民航运输站,船只实行统一调配管理。货物运输实行按吨、按等和按运距计算力资,改变了过去封建把头巧立名目、勒索货主和漫天要价的恶劣现象,改善了工商关系,促进了运输事业的发展。经过民主改革后,货物搬运量大幅增长,在沟通城乡物资、抗洪抢险和支持抗美援朝物资运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工商企业和各行业民主改革
崇阳解放后,中共崇阳县委、崇阳县人民政府发动工商企业员工对企业主作了反剥削、反虐待的斗争。但因为当时各项任务繁重,生产紧迫,在保护工商业的政策下,部分干部存在盲目轻敌思想,认为工商企业不会有什么大问题,没有必要继续支持和领导工人展开对封建残余势力的斗争,而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封建把头、特务、恶霸、头佬、帮会头子、流氓打手等反动分子改头换面,混入职工队伍,用其历史关系和传统影响,继续控制工人,仍骑在工人头上为非作歹,敲诈勒索,欺压工人。工商企业的民主改革势在必行。
根据1951年5月湖北省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两年来工会工作的基本总结与今后方针任务的报告》和同年8月中共中央中南局发出的《关于放手发动工人群众开展民主改革运动的指示》等精神,崇阳县于1951年9月成立县总工会筹备委员会,具体组织工商企业的民主改革工作。改革的基本方针是坚决依靠工人群众,团结和改造技师、职员,争取一切同情和支持这场改革运动的力量,组成一个有强大群众基础的统一战线,有步骤有区别地消除残余封建反动势力。
崇阳县工商企业民主改革大体经历了民主斗争、民主团结和民主建设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民主斗争,解决广大群众与反动封建残余势力的矛盾。县总工会组织积极发动和依靠工人群众,揭露接收的旧企业中尚未根除的封建把头制、工头制、包工制等压迫工人的制度,打击和消除不从事生产、凭借操纵工人工作权而残酷剥削和压迫工人群众的封建残余势力。鼓励工人检举揭发封建势力和国民党残余势力,清查登记出存在于工商企业中的反动党团人员103人、伪兵和班长以上的人员及保甲长等400多人。经过民主斗争,广大工人提高了阶级觉悟,增强了主人翁意识。党组织和人民政权机构把一批在民主斗争中有威信、办事公道的工作骨干提拔到企业行政和生产管理岗位上来,真正让工人当家作主。
第二阶段是民主团结,对职工队伍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加强企业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旧企业里职工内部普遍存在着各种帮会组织,带有深厚的地域观念和封建色彩,这不仅是工人团结一致搞好生产建设的障碍,也容易成为反革命分子和帮派头目逃避斗争的庇护所。按地域分,其时崇阳有黄陂帮、江西帮等。为了生存,他们以乡谊关系自行结合,组成同乡会以壮大势力,纷纷在城关建造会馆,作为联络集会的场所。这类帮会组织,具有强烈的封建落后性和排他性的垄断色彩,他们局限于同行、同乡的狭隘利益,自订规约,划分势力范围,严重制约着商品流通。在民主改革中,工商企业的工会组织运用开团结会、谈心会、批评会等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了因封建帮会及职业特点所造成的隔阂,理顺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群众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加强了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
第三阶段是民主建设,树立新观念,建立新制度。在铲除封建残余势力后,县工会组织着力帮助广大职工树立当家作主、搞好生产的观念,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职工代表会和治安委员会,整顿生产劳动纪律,订立爱国公约,建立和健全各项生产制度。1952年2月,城关地区成立劳资协商委员会,负责制订行业劳资集体合同,解决雇佣与减佣、店规、工资、福利、学徒等问题,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初步建立按劳付酬的分配制度,实行民主化管理,使新民主主义的新型生产关系在工商企业中进一步体现出来。
在工商企业开展民主改革的同时,崇阳县对邮电、交通、建筑、文化、教育等行业也进行了民主改革。邮电、交通、建筑行业民主改革的方法、步骤大体与工商企业相似。文化、教育行业主要是通过整风,纯洁内部,改造旧思想、旧制度,检举反革命分子。崇阳县先后举办两期教师讲习会,贯彻“继续发展中小学教育,逐步扫除文盲,普及工农教育”的方针,实行民主管理,废除旧式教育。对当时农民渴望补习文化的要求,全县小学做到既教育小学生,又兴办农民夜校,教育农民提高思想觉悟,帮助农民学习文化知识。至1952年底,全县工商业和各行业民主改革基本结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三、城镇街道的民主改革
恶霸地主、反革命分子和封建残余势力在农村土改和工商企业民主改革运动中受到打击后,不少人逃往城镇街道隐蔽。他们以城镇街道为中心,秘密接头,传递情报,策划打、砸、抢、烧等反革命活动;在县城周边的村庄,趁夜深人静时鸣黑枪,恐吓威胁群众;在街道上张贴反动标语,散布变天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为此,中共崇阳县委按照省、地委的统一部署,贯彻依靠工人,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团结贫民、小贩、手工业者、自由职业者及工商业者,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封建残余分子的方针。从1951年下半年开始,在领导农村土改运动的同时,在城镇街道开展民主改革运动。
(一)发动群众,侦破反革命案件
街道民主改革工作队深入工人群众,访贫问苦,扎根串连,组织以工人为核心的群众队伍,深挖隐藏在街道的反革命分子,破获了“民权党”等11起反革命案件。县委为了协调城乡关系,在城关镇成立了城乡委员会,设白霓桥、大沙坪2个区直属镇,视为乡级单位,分别成立了镇乡委员会,负责协调处理城镇街道民主改革的城乡交叉问题。
(二)铲除封建残余势力,开展民主改革
在镇压反革命运动取得成果的同时,街道居民普遍反映,长期统治压迫剥削他们,不劳而获的封建把头、帮会头子、惯匪、头佬、流氓打手等尚未铲除,必须乘胜追击,使他们能在街道和工商企业中真正翻身作主。县党的组织和工会组织,进一步发动群众,向封建残余势力作斗争。先后取缔“金丹门”“同善社”“骆大仙”“大刀会”等17个反动会道门组织,逮捕了一批匪首和骨干分子,争取反动党羽头目31人自首。通过对封建残余势力的打击,为街道居民撑了腰、壮了胆。这次城镇街道的民主改革,不过分地强调经济内容,着重强调政治内容,即废除压迫和剥削工人、劳动群众的封建把头制度、帮会制度等,建立相关的民主制度,进而纯洁和发展工会、青年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立街道人民代表会议制度,行使街道人民政权的职能,加强人民民主专政,保护和促进工商业的发展。
(三)搞好民主团结和劳保登记
在打击反革命分子、铲除封建残余势力的工作步骤基本完成后,工作组将工作重点转到搞好民主团结和劳保登记上来。认真做好群众内部的团结以及群众与行政干部、工会干部的团结,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充分发扬民主,解决突出存在的内部矛盾,进一步划清界限,分清敌我,纯洁队伍,整顿组织。对于长期劳动者,包括技术人员、领班、职员有轻微劣迹(如打骂人或轻微剥削行为)的,应向群众认错,洗脸擦黑,争取其站到革命队伍中来,但不得充当领导;至于一般工人,在反动统治年代,为环境所迫,仅参加过国民党、三青团或其他帮会,为普通党团会员,并无反动行为者,不但不加以歧视,而是促其从思想上觉悟起来,认识过去受了反动统治的毒害,向大家说清楚历史,割断与反动派的联系。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把政策界限交给群众,使群众认清敌人,团结自己的人,争取可能争取的人。并及时予以工会会籍登记,享受国家劳保待遇。对少数劣迹较大、但不属于敌我矛盾、群众又不同意登记会籍的,暂缓登记,以观后效。全县城镇街道的民主改革于1953年初胜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