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的斗争
崇阳位于湘鄂赣三省边区,县境四周为幕阜山、大幕山和大药姑山所环绕,峰峦迭嶂,地势险隘,向为兵家必争军事要地。大革命时期,崇阳为苏区;抗日战争胜利后,是国民党所谓“剿匪反共”的模范县,敌情复杂。崇阳解放之初,全县有各种反动党团分子1457名,伪军政人员2124名、国民党职业特务163名,还有“一贯道”“骆大仙”“三老师会”等各种道教会帮32个。这些反革命组织人员纠集在一起,内外策应,耍尽各种阴谋手段,阻碍和破坏崇阳各项工作的开展。反革命气焰一时还十分嚣张。
一、剿匪肃特斗争
崇阳解放前夕,国民党预谋潜伏一批武装特务和残存土匪于崇阳境内。原鄂南行政专署专员杨干逃跑前,任命匪首吴魁元、周廷壁为崇阳县正、副县长,成立“崇阳县地下流亡政府”。他们顽抗不降,上山为匪。解放初,崇阳境内共有匪特19股、5000余人,拥有3000余支枪,其中势力较大的有4股:在县城西方山、大药姑山地区活动的原国民党国防部派遣特务冷石山、原崇阳县自卫团大队长周兆寅、惯匪汪少林等指挥的一股,有2000余人、1600多支枪;在高枧、大源一带活动的原崇阳县国民党政府军事科长冷冰和原国民党军第三四八师第五团团长、通城县自卫团大队长、“湘鄂赣游击纵队”司令葛皇甫为首的一股,有1800余人、400多支枪;在崇阳与蒲圻交界地区活动的惯匪刘旭初、胡文英为首的一股,有800余人、700多支枪;在崇阳、通城交界地区活动的由原“湘鄂‘剿匪’支队”副司令万皇甫、原通城县联保主任桂大贵为首的一股,有700余人、400多支枪。此外,“人民服务总队”中队长王樵夫、军统特务彭如广、鄂南情报站站长蔡旭德等军、政、警、宪、特与当地地主、恶霸相互勾结,紧密配合,暗地组织各种反动组织,进行秘密的甚至公开的反革命活动。周兆寅部盘踞在西山,葛步盈部潜伏在老虎洞,汪干林部隐匿在大东港、小东港。他们采取时集时散、昼散夜聚、多散少聚的活动方式,叫喊“农村包围城市准备反攻”,烧毁桥梁,破坏交通,抢劫民财,围攻区乡政府,暗害工作人员,扰乱社会秩序,人民不得安居。台山土匪徐神祚部,一次找宋子俊家中强派军米500斤,送去300斤,尚欠200斤实在无法交清,因而宋的母亲只好出外到处躲藏,有家不能归。公安局派鲁竟生等人化装成小商,到边远的高枧、东山一带侦察匪情,途中遇匪,所挑食盐被抢劫。解放军四野一辆运输车路过崇阳与蒲圻羊楼洞交界处,遭到土匪拦截,一车军用物资被劫走。1950年7月8日晚,土匪某部100余人围攻第二区政府,企图杀死区干部,夺取枪支。恰好南下解放军路经桂口,与匪交火,土匪见状逃遁,解放军伤1人。一日,一名解放军战士到蔡墩乡梓木村购买生猪,被土匪甘九鼎用枪打死。县工作组干部范昌龄由下津返县城,途中被土匪持枪击断左腿。一日,解放军一辆汽车开往通城,土匪杨少甫埋伏在桂口公路旁,当汽车驶近时突然跃起,往车上扔手榴弹,一位连长当即被炸死。驻扎在白霓回头岭的解放军四三六团一营三连108名战士,被女特务王丽华在食物中投放毒药,除3名病号外,其余全部中毒。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匪特猖獗,严重威胁着新生人民政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敌斗争的形势十分严峻。
为迅速肃清匪特,消灭残敌,维护社会稳定,捍卫新生政权,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恢复发展生产,1949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北军区大冶军分区独立第二团团长霍俊亭率团进驻崇阳剿匪。同时,在崇阳成立鄂南三县(崇阳、通山、通城)剿匪中心指挥部,指挥长霍俊亭,副政委景毅。同年10月,鄂南三县剿匪中心指挥部析为崇阳县剿匪部,独立二团机关为指挥部机关。1950年1月,改为县大队部。县长丁云超颁发《崇阳县人民政府布告》,宣传党和人民政府宽大政策与奖励办法,敦促匪特投降自首,痛改前非。
剿匪部队贯彻“军事斗争与政治斗争相结合,镇压与宽大相结合,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的剿匪方针,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特殊问题特殊解决。如以曹中坚(修水上源人)为支队长的一股残匪,经常在崇阳、修水、通城三县毗邻的地区进行抢劫、破坏捣乱。曹中坚扬言“生不以人见,死不以尸见。”因匪徒藏身于绵亘起伏的大幕山,易守难攻,3县的剿匪部队多次进剿,均未获成功。后剿匪机关调查了解,得知曹与另两土匪头目汪子林、周首卿是瓜葛亲戚,平时行事相互通气,关系十分密切。而曹中坚又与县公安局干部汪道晃原是咸宁高中的同学,也曾有过深交。于是,决定对曹中坚等人采取政治攻心战术。县公安局局长郭兴亲自向汪道晃面授机宜。汪道晃肩负党组织的重托,单刀赴会,深入虎穴,面见曹中坚。汪道晃敞开心扉,力陈党的宽大政策,苦心劝告老同学只有重新做人才是唯一出路,终于打通曹与民为敌的思想桎梏。随后,曹中坚与汪子林、周首卿3人均先后向政府自首投案。至1950年2月,剿匪部队在民兵和群众的配合下,将崇阳境内大股土匪基本歼灭,小股土匪由县大队部继续清剿。
1951年3月,县和各区清匪肃特委员会加强与县境交界的蒲圻、临湘、通城、通山、修水等地联系,并从县公安局、县大队部抽调干部和武装人员加强一区(和平)、六区(石城)、三区(白霓)清匪肃特武工队的力量,以河田乡的洪上、桂花乡的黄沙、纸棚乡的龙头岭为基点,运用“猫捕老鼠”与“突击行动”相结合的战术,重点剿匪。不久,高枧、大源一带残匪苏玉云、黄德明,洪上、洪下、中坪山一带残匪徐明南、徐世傲,大沙坪一带残匪刘伟等全部俘获;蒲圻匪首李绍南、梓木匪首邓子曾等残匪被全部歼灭。
1951年5月,成立崇阳县清匪治安委员会,县委副书记景毅任主任。全县各级全力配合,各区、乡(村)均组建清匪治安工作机构。县清匪治安委员会制定了办公、会议、信息情报、督促检查、表扬与批评、通报总结等工作规则,并明确县、区、乡各级职责与任务,上下联动,快速出击。同月,崇阳、蒲圻、嘉鱼3县在蒲圻成立联防剿匪指挥部。6月,在崇阳、蒲圻边界药姑山、金紫山地区俘获惯匪金苗子等10余人。11月,崇阳、通城两县又在通城铁柱港成立联防剿匪指挥部,在药姑山、黄袍山、台山一带击毙和俘获王子贵、张松林等匪首。至年底,崇阳匪患全部肃清,剿匪斗争结束。先后争取吴效德、孙贤福、汪子林、周首卿、曹中坚等匪首14人,捕获匪首吴魁元、周兆寅、曾中谷、洪国俊等8人,击毙匪首王正兴、汪爱林。共歼匪特900余人,政治瓦解争取投诚2000余人。
在清剿斗争的同时,举办全县敌伪人员集训班,对敌伪人员进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做思想转化工作,以达到“瓦解敌人,稳定多数,孤立少数,打击顽固分子”的目的。在培训学习中,组织敌伪人员举办壁报,内容有交待、检举,有谈政策认识、思想小结,有问题讨论和表扬、批评等。壁报名称叫“清水池”,时在全省传为美谈。1950年,先后举办4期集训班,参加集训的有千人以上。在党的政策感召下,大多数敌伪人员幡然省悟,改过自新,不但坦白交待了自己的罪行,而且揭发“青年铁血救国团”“民权党”“一贯道”“同善社”“大刀会”“骆大仙”等10多个反动组织和反动会道门反党、反社会、危害百姓、扰乱社会秩序的大量罪恶行为。并交出步枪87支、信号枪1支、手枪34支、机枪1挺、手榴弹583枚和子弹12221发。
二、镇压反革命运动
(一)镇反运动前后崇阳的斗争形势
崇阳解放后,国民党残存武装同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道首等反革命分子勾结,千方百计地进行破坏和捣乱,妄图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尤其是美帝国主义发动侵朝战争以后,他们认为时机已到,反革命气焰十分嚣张,反革命破坏活动十分严重。
一是纠集各种反动势力,组织武装暴乱。地主、恶霸、反动会道门道首等反革命残余势力,纠集武装匪特,把矛头指向新生的人民政权。1951年2月,崇阳“大刀会”鄂南5县总坛主丁海龙等组织暴乱武装“忠义救国军”,企图以九宫山为据点,发动武装暴乱。暴徒们打着黄旗,抢劫厦铺区税务所,袭击高湖乡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通山县大队和县公安局兵分两路,活捉丁海龙等匪首和暴乱会众200余人,平息了暴乱。崇阳台山乡聂、张、贺3姓,在特务组织的操纵下,利用房头宗族组织“三老师会”,煽动群众暴动,企图颠覆新生政权,破坏支前工作。二区9个乡均有“一贯道”活动,挑拨农民搞宗派斗争,企图暴乱。“一贯道”点传师简海晏,恶毒攻击共产党是“灾星”,诱惑群众入道,借以“躲祸避灾,免遭不幸”。恶霸地主戴福炳打着“行善”旗号,招徒纳众,隐藏在石梅坑念经108天,大肆诬蔑共产党“共产共妻”。三区(白霓桥)特务丁铁成邀约数十群众围攻区政府,抓住某些区干部的弱点,殴打区干部,县大队警员闻讯及时赶到,丁铁成等头目被捉拿归案,平息了这场暴乱。四区原国民党乡长廖若愚组织的“相不侵犯会”,四处发展组织,秘密散发反动传单,宣扬“对内团结一致,对外(共产党组织)进行破坏”,企图东山再起。
二是杀人纵火,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解放初期,潜伏的国民党特务纠集国民党溃军残部、地主武装,打家劫舍,杀人纵火,破坏电线、桥梁、粮库设施。从镇压反革命起,匪特活动非常隐蔽。一群亡命之徒组成股匪,有计划地暗杀干部、积极分子。1951年2月27日,县工作组干部范昌龄在一区上津乡茅家畈做群众工作,晚11时,手提灯笼,背着步枪,返回县城途中,突遇2名土匪连射数枪,范昌龄腿部中弹后迅速开枪回击,周围群众听到枪声立即赶来支援,土匪见势不妙逃遁。土匪队长洪炳田与台桥乡地主洪高富、富农洪庚甲相互勾结,秘密将土改根子洪芳清活活掐死,抛尸深水沟。3名罪犯先后被捉拿归案,并被依法处决。3月,三区丫吉乡特务搞暗杀行动,勒死了一名民兵积极分子。4月,七区姜田乡农会主席王福成老婆煮肉,因有事外出,回来见到肉发红不敢吃,经家狗吃后中毒,毒杀王福成的阴谋未得逞。9月,五区老鸦乡民兵施社良夜间外出,被该乡的匪特霸勒死。同月27日,特务企图暗杀三区何桥乡乡长游祖旭,因游祖旭外出,特务竟将其叔父游道谦腿上绑一块30余斤石头,投入水井淹死。1952年中秋节后,崇阳境内的恶霸地主、土匪、特务活动十分猖獗,纵火烧毁白霓回头桥,放火烧毁港口乡仓库存放的上千斤公粮。一区下津乡地主谭金保(女)、金初民不满土改,潜入乡农会存放土改财物的房屋,偷出部分衣物后,欲点燃事先准备的炸药,企图烧毁农会财物,被民兵及时发现制止。
三是欺骗民心,毒杀群众。台湾国民党与大陆匪特遥相呼应,指使暗藏匪特张贴反革命标语,大造反革命舆论,大搞“心战”广播,大搞“政治登陆”。1952年4至7月间,国民党用飞机先后4次在沙堤、雨南乡,八区沙墩乡,北山、塘口、小沙坪、沙堤、雨南乡,三区(白霓桥)等地空投传单和细菌,散布“国民党很快要反攻大陆,老百姓要保存好自己的财产”“志愿军在朝鲜战场军事失利”“第三次世界大战打起来了”等谣言,引起当地部分群众的恐惧。杨洪乡一李姓老人见到传单言论后,不让儿子当村长,忙把乡公所送到他家的通知烧毁,并说:“即使变了天还能保住头。”撒下的多种细菌,有的由地面特务转投水中,直接危害当地群众。八区沙墩10多人受细菌感染而病倒;五区港口乡一小孩在外玩耍时染上细菌中毒,出现呼吸困难,窒息死亡。几次空投的细菌包装件,大多被当地群众和民兵发现后及时销毁。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四是混入基层政权,对抗人民政府。崇阳反革命势力中的顽固分子,欺骗群众,混入基层政权,使用阴谋手段,极力进行反扑。五区(小沙坪)反动势力,以革命为名,拉拢落后群众,组织64人的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活动。他们打入我内部,分别担任村长、农会主席、民兵队长,在下面封官许愿,作威作福,压迫群众。六区(石城)蔡墩乡匪特程天寿、程田清混入基层组织后,暗地勾结土匪,反抗政府,破坏法令,制造谣言,破坏扩军、反霸等中心工作。
五是威胁恐吓,破坏土地改革。农村中不法地主、恶霸同反革命分子相勾结,疯狂破坏土地改革。黑夜里,匪特在城关周围不断地鸣枪恐吓群众。他们歪曲土改政策,公开扬言:“今年改地主,明年改富农,后年改中农,以后吃大锅饭。”一区中津乡恶霸地主田某某威胁贫农说:“你们清算我吧,共产党不会长在这里”“时代要变,做事后看”。塘口乡地主操纵10弟兄侦察民兵活动情况,并威胁说:“你们民兵要老实些,不然我的弟兄不会放过你们。”四区地主组织反共复仇团,给恶霸撑腰打气。在群众反霸大会上,恶霸饶润杰说:“你们快反我的霸吧,我不在乎,没收的东西迟早会归还的。”有的利用金钱、物资、美色收买干部和农协会员,极力阻扰破坏土地改革。
反革命分子的种种破坏活动,不仅给新生的人民政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而且向人民民主专政发出了挑战。对于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人民群众万分痛恨,纷纷要求党和政府坚决进行镇压。
(二)镇反运动的胜利进程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把镇反专门列入一项条款。1950年3月,党中央发出了《关于镇压反革命分子活动的指示》;7月,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指示》。随之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镇反运动,重点打击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道首等五类反革命分子。
镇反运动初始,县公安、司法机关根据党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分子活动的指示》精神,在全县搜捕了一批浮在面上的特务和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但由于当时境内武装土匪四处捣乱,清剿任务十分繁重;基层政权组织还不够健全,群众发动还不够充分,对敌人的打击不彻底,突出存在“破案虽多、镇压不够”的问题。如三区更新乡群众斗争大恶霸王伯矦,群众纷纷控诉其罪行,有的干部不听群众意见,将王当众判刑10年,结果只收押半天就释放了。造成“当众宣布判十年,区署押了整半天,恶霸气焰更嚣张,群众摇头心不欢”的局面。又如伪乡长周绍曾在劳改队请假回家,威胁干部和群众说:“在家吃的粗米糠,政府吃的白米饭,7天一次打牙祭,劳动与否属于咱。”有的反革命罪犯被释放后,继续残害人民群众。
党中央根据当时国内外阶级斗争形势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于1950年10月10日发出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简称“双十指示”)。强调指出:“为了打击帝国主义的阴谋破坏和彻底消灭蒋介石残余匪帮,为了保证土地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必须坚决地肃清一切危害人民的土匪、特务、恶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在镇反运动中,坚决克服“宽大无边”的偏向,全面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1951年2月21日,毛泽东主席以中央人民政府名义发布命令,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这些都给镇反运动进一步指明了斗争方向,而且给予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1950年11月,县及所属区分别成立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委员会,紧密结合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镇反运动。
在运动进行中,中共崇阳县委、崇阳县人民政府按照党中央和省、地委的统一部署,贯彻执行“党委领导、全党动员,吸收各民主党派人士参加,统一计划、统一行动,严格地审查捕人杀人名单,同时注意各个时期的斗争策略,广泛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打破关门主义和神秘主义,坚决反对草率从事”的方针,积极稳妥推进镇压反革命运动。从1950年11月开始,至1953年结束,历时3年,大体上经历3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50年11月至1951年10月。这一阶段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双十指示”和第二、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集中力量开展镇反运动的时期。大体步骤是:第一,调查摸底,掌握情况,研究对象,制订行动计划;第二,结合清匪反霸、减租减息、抗美援朝、土地改革试点等中心任务,充分发动群众,召开贫雇农会、工作组长会,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核实材料,确定逮捕名单,报经审查批准,组织力量,县、区两级实行统一搜捕;第三,发动群众控诉斗争,召开公审大会,由人民法庭依法公开审判。由于措施得力,迅速形成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1950年12月3日,全县统一行动,搜捕了一大批各类反革命分子。并根据反革命犯罪分子犯罪事实,依据政策和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将其中罪大恶极、血债累累、人人痛恨、屡教不改和不堪改造的首恶分子杀了一批。至1951年7月,崇阳县捕获各类反革命分子657人,其中特务分子51人,反动党团及伪军政人员303人,土匪及其他反革命分子274人,造谣惑众、伪造印件、破坏交通、割断电线等破坏分子20人,其他刑事犯罪分子9人。侦破了“民权党”“青年铁血救国团”“守望队”“飞行队”等特务组织,端掉了“崇阳县地下流亡政府”“互不侵犯会”等暗藏的反革命组织,“崇阳县地下流亡政府”正副县长吴魁元、周廷壁被逮捕法办。
随着镇反运动高潮的兴起,在一部分干部群众中,要求多捕多杀的“左”的思想情绪开始滋长,发生个别错捕、错杀的情况。1951年5月,党中央批转《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明确提出收缩方针和一系列的政策规定,对可杀可不杀的坚决不杀,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对罪恶虽然严重,但未达到最严重程度的反革命罪犯,人民法庭采取“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强制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中共崇阳县委、崇阳县人民政府遵照全国公安会议精神,布置县公安司法机关贯彻“立即收缩、严格控制捕人、杀人”的方针,集中力量清理积案,巩固镇反成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公安局长、司法科长参加的清理积案委员会,抽调得力干部参加清理积案。案件审理全部由人民法庭公判,按程序逐级上报县委、地委批准后结案,实行杀、判、放相结合,防止“左”倾倾向。
第二阶段从1951年11月至1952年10月。这一阶段是巩固镇反运动成果,进一步开展镇反运动的时期。前阶段给反革命残余势力以沉重打击,群众的政治觉悟和对敌斗争积极性空前提高,整个形势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但由于此时大部分乡、村未进行土改,山区、边区结合部的群众发动不充分,对隐藏的特务、逃匿的土匪和其他反革命、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及反动会道门道首打击不够。镇反运动的第二阶段就是总结经验、分析敌情、研究措施、再接再厉,巩固斗争成果。第二阶段镇反工作随着土改运动的发展而前进。县成立了土改人民法庭,派出司法、公安干部到各区组建法庭分庭,并从土改工作队抽调人员充实到各区法庭。结合土改运动,深入发动群众,调查摸底,掌握材料,研究确定捕杀名单,呈报地委批准。
在第二阶段镇反运动中,县委、县政府注意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采取公诉大会与法庭公审相结合的方式,揭露反革命分子的丑恶嘴脸和血腥罪行,众多受害者在人民法庭上痛哭流泪,控诉一批罪恶累累的反革命罪犯。当法庭宣判罪犯死刑,绑赴刑场执行枪决时,全场群众欢欣鼓舞、拍手称快,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坚决拥护政府镇压反革命!”等口号。
第三阶段从1952年11月至1953年底。这一阶段是彻底开展镇反并结束大规模镇反运动的时期。这一阶段镇反,是结合机关“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城镇“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土改复查等中心工作进行的,主要是解决镇反运动不够彻底的问题。
取缔反动会道门,坚决打击有破坏活动的为首分子,是第三阶段镇反的一个突出重点。反动会道门是被反革命分子所控制和利用的一个封建迷信组织,是暗藏敌人活动的场所,对劳动群众有很大的欺骗性。1953年初,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主任委员,县委宣传部部长、公安局局长为副主任委员的取缔反动会道门委员会。公安、法院组成联合工作专班,深入细致地进行调查,摸清了各区反动会道门的基本情况、重要骨干、坛点。采取“争取多数、孤立少数、分清主次、区别对待”的方针,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一乡一村宣传政策、教育群众,自下而上发动一般道徒揭露反动会道门的反动本质,为统一行动做好舆论、思想准备。4月初,全县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统一部署、统一行动,搜捕了反动会道门道首。运动中,坚持执行“打击惩办少数首恶,教育改造多数,挽救广大被骗群众”的政策,先后取缔了“金丹门”“同善社”“骆大仙”“大刀会”等17个反动会道门组织,逮捕道首55人,登记一般会众9492人,教育改造了一批会道门骨干,摧毁了各类分坛点和组织体系,打乱了敌人的阵营。反动组织内部纷纷出现互相怀疑、互相检举、互不相顾、互争立功、互找出路,敌人内部迅速分化瓦解,挽救了大批受骗群众。
镇反运动后期,全县检查了“三错”(错捕、错关、错杀)现象后,又用2个月时间对管制反革命分子的情况进行检查,取消了一些不该管制的对象,释放了一些将功补过、已经得到改造的对象。并重新确定了一些应予管制的对象,处理了一部分遗留问题。至1953年底,镇反运动取得全面胜利。
(三)镇反运动的重要作用及其历史意义
一是消灭了反革命残余势力,粉碎了国内外敌人的破坏活动和复辟阴谋。解放初期,残余反革命势力在境外敌对势力的支持、纵恿甚至直接指挥下,大肆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崇阳的对敌斗争形势是十分严峻的。通过大规模公开镇压反革命运动,惩处了一批罪大恶极、气焰嚣张的反革命为首分子,登记、教育改造、管制了其他反革命分子,铲除了国民党反动派企图卷土重来的社会基础,挫败了他们破坏抗美援朝、土地改革、民主改革等一系列反革命活动,粉碎了美蒋特务、间谍企图利用残余反革命分子进行破坏活动的图谋,这是对敌斗争中又一次取得的极其重大的胜利,是崇阳新中国成立以后一次成功的政治运动。
二是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和生产积极性。这次镇反运动,特别注意在党的领导和专门机关的配合下,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引导和组织群众直接参加同反革命骨干分子的斗争,使得广大人民群众从长期被这些反革命分子欺压、残害的环境下解放出来,成为对这些反革命分子进行专政的主人。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极大地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
三是为抗美援朝、土地改革、社会主义改造和恢复发展国民经济提供了必要的条件。1950年6月,在党和政府开始部署镇反运动时,朝鲜战争爆发。随后美帝国主义悍然出兵入侵朝鲜,并把矛头指向中国。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同期,进行农村土地改革,开始对民族资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县以各区、乡为单位建立了治安组织。这个群众性的治安组织,在追捕外逃罪犯、管制反革命分子和不法地主以及维护社会治安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为当时各项政治运动的开展提供了稳定的国内环境。
四是锻炼和提高了干部素质。镇反运动前,干部怕犯错误,感觉对一些反革命分子阻碍公务活动行为束手无策,不敢大胆工作。镇反运动后,干部感觉工作有办法了,敢于大胆干事了。
三、抗美援朝运动
1950年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美国随即打着联合国旗号,宣布武装援助韩国政府,扩大朝鲜战争,命令其海军第七舰队侵入台湾海峡,公然干涉中国内政。战火迅速燃烧到中朝边境的鸭绿江边,严重威胁着中国特别是东北三省的安全。刚刚诞生一年的新中国,为了捍卫国家主权和世界和平,党中央全面估量国内国际形势,接受朝鲜党和政府的请求,作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组建了以彭德怀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的中国人民志愿军,于同年10月19日赴朝鲜作战。同时,在国内展开了一场大规模的抗美援朝运动。中共崇阳县委响应党中央号召,领导和发动全县人民用实际行动支援抗美援朝,保家卫国。
(一)层层宣传发动,激发爱国热情
1950年底,崇阳县、区、乡分别成立抗美援朝总会、支会和委员会。1951年1月,全县召开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号召全县人民增产节约,踊跃交售爱国粮、缴纳爱国税,为抗美援朝、巩固国防作出贡献。3月,县委及抗美援朝总会、支会和委员会贯彻省委《关于开展反美单独对日媾和的指示》,揭露美帝国主义不顾全世界人民反对、单独与日本媾和、扶植日本军国主义复活、威胁中国安全与远东和平的阴谋,开展了一场反对美帝重新武装日本和抗美援朝的群众运动。
5月1日,城关地区和各区共3万多人举行集会,抗议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和武装日本的行径。会上通过《和平公约》《爱国公约》,会后进行游行示威,把全县抗美援朝运动推向了高潮。四区山高路远,乡村分散,“五一”召开群众大会时,有1739人参加。到会群众听了大会报告和苦主控诉,当场有多名青年报名参军。7月20日,二区召开有5431人参加的群众控诉追悼大会,组织受苦典型用亲身经历的血泪史,控诉日本侵略者和国民党反动派残害人民群众的罪行,到会群众无不义愤填膺,临散会时还有6个老婆婆大声哭诉日本罪行。25日,全县再次召开各阶层的抗美援朝代表大会,会上印发宣传提纲2000多册,向群众宣传“为什么要支持朝鲜”“美帝是洋恶霸,是日本鬼子、国民党匪特霸的总后台,是全世界人民的死敌”“世界人民团结起来力量大,一定能够打败美帝洋恶霸”“抗美援朝就是保家卫国,怎样以实际行动支援抗美援朝”“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筹措资金购买武器”等。至7月底,全县各区、乡均召开了由农民代表参加的控诉追悼会,对死难烈士和同胞进行公祭、默哀、敬献花圈、贴挽联,缅怀先烈,启迪后代。他们联系揭露美帝在朝鲜所犯下的滔天罪行,赞扬中国人民志愿军英勇善战取得的辉煌战果,激起对美帝国主义的愤慨,激发支援抗美援朝的热情。8月初,县、区抗美援朝宣传代表约1000人分派各乡参加抗美援朝代表会。同时,各乡组织了有抗美援朝积极分子、农会委员、妇女委员、小组组长、民兵班长、青年团员等参加的30—50人宣传代表队伍。全县乡级代表约5000人,县、区、乡宣传代表人数达6000人,组成了一支规模空前的抗美援朝宣传大军。代表们深入城镇、乡村每一个角落进行广泛宣传,把全县抗美援朝运动引向深入。
(二)订立《爱国公约》,踊跃捐款支前
普遍订立《爱国公约》,一方面使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自我教育,推动爱国主义运动;另一方面,通过《爱国公约》调动人民群众的生产热情,动员人民群众以增产增收来推动捐献。各区、乡办有黑板报,乡、村组织读报组、宣传组,刷新标语;宣传员自带“抗美援朝宣传提纲”,随时随地向群众宣讲;户户订立《爱国公约》和增产节约计划。在农村中,号召人民群众在原耕基础上多耕一次,多追肥,精耕细作,战胜水旱虫灾害,争取每斗田多打一成粮。利用农闲,组织男的运茶、运竹木,多打柴火;女的多养猪鸡鸭,多纺纱,争取副业年人均增加10斤米(折价)。在工厂中,号召学习与推广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在学校中,加强学生正课学习,同时学习时事政策,提高政治觉悟。在金融商业者中,改善经营管理,面向工农,童叟无欺,不隐瞒资本,积极缴纳国家税收。在机关干部中,增强广大干部的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认识,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县委提出捐献抗美援朝“崇阳号”飞机、“崇阳号”大炮目标,并将捐献任务分配到各区、乡。
在爱国募捐运动中,三区群众为支援抗美援朝,1950年交公粮3.6万斤。全县佃户普遍把80%以上的好粮交给国家。城关抗美援朝献金委员会人员举着国旗,敲着锣鼓,扭着秧歌,创作漫画,在街头巷尾宣传抗美援朝。有一家称号为米炳记理发店,别人问理发师捐几千元?他说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是大事,自己要捐1万元(旧币,下同)。接着有人捐出2万元、3万元……他们边收款、边登记,并将每人捐款数目张榜公布。仅20天时间,全城筹集到抗美援朝慰劳献金774.4万元。其中:工商业界献出530.6万元,机关干部献出243.78万元。工商业界还给朝鲜人民军和我志愿军献锦旗一面、保卫和平签名册一本。同时,其他区、乡捐献活动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港口、小沙坪两乡群众为买飞机、大炮、坦克,共捐款500万元、金耳环7对,还有手镯、光洋等物资。堰市是一个小集镇,工商业者共捐款3000多万元。六区鹿门乡横冲村李南生,原有一块茶山,日本入侵时抛荒,解放后重新开荒,增产的茶叶卖了30多万元,他捐了20万元。别人问他为啥捐这么多?他说:“过去日本鬼子杀我们,茶山顾不上管,国民党在这里时茶没人要,若不是共产党,茶叶哪能卖到好价钱?现在志愿军在前方浴血奋战、流血牺牲,我捐20万元算不了什么。”二区城下乡贫农黄善生双目失明。他说:“我父亲被国民党杀了,姐姐被日本人强奸后,还抢去12石谷,烧了房子,现在美国鬼子又把战火烧到国门口,我捐2万元买飞机大炮,这点捐献还抵不上国民党统治时派一次款。”
崇阳县爱国募捐从1951年7月正式启动。到1951年底,全县捐献工作基本停止。共计完成捐款(含物折算)3.87亿元,比地区分配任务2.2亿元超额完成1.67亿元。区、乡还存有群众捐献的稻谷未上交县,县委确定小乡捐献超过300万元、大乡捐献超过500万元的,酌情退还,以帮助群众度过春荒。
爱国募捐工作伊始,县委虽然强调募捐不得摊派,捐献必须在增产节约的基础上群众自愿。但仍有个别区、乡按阶级摊派,未完全体现自愿原则,事后进行了纠正。
(三)动员青年参军,输送合格兵源
崇阳解放后,经过清匪反霸、镇压反革命,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大有提高。但国民党军队败坏了当兵的名声,部分群众思想上“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的旧观念还未消除,直接给征兵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面对征兵工作的新形势和任务,崇阳县各级党政组织坚持以党委为核心,要求各级各部门关心征兵工作,动员青年参军;利用乡干部积极分子、农民代表、妇女、教员、青年团员、民兵等,以乡为单位,成立征兵小组,夯实组织机构;克服不愿动员积极分子参军而留地方工作的保守思想,主动把一批积极分子、民兵和青年团员送到部队;及时纠正乡村少数干部疏于动员教育,违背群众意愿,用变相逼迫、抓阄等简单方式取得兵员的激进乃至错误行为。至1951年3月,崇阳圆满完成了大冶地委、专署分配的第一批480名、第二批70名征兵入朝和扩大地方武装的征兵任务;5月又圆满完成了孝感地委、专署分配的第三批500名扩军任务。1950年至1954年,全县共有2617名适龄青年参军,其中1196人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作战,有67人英勇牺牲在朝鲜战场。他们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响彻云霄的国际主义赞歌。
(四)落实代耕代种,开展优属活动
抗美援朝军属和其他军烈属,由于缺乏劳力,田地需由群众代耕代种。县委要求:军烈属田地以乡为单位代耕代种,投工个数通过计算,由各乡农代会讨论后施行。其主要作法有两种:一是采取包干办法。以全乡须代耕的工数,包干给全乡应当代耕的劳动力,计算出每个劳动力负担工数,分工负责代耕。二是雇人耕种。以全乡军烈属需要代耕的田亩,来确定雇人耕种的报酬(粮食),由全乡劳动力共同负担;或者将代耕的田租给佃户,所收粮食全部归军烈属,佃户应得的粮食,由全乡劳动力共同摊派。1950年,为1352户优抚对象代工18500个,代耕田地9183亩。代耕并非全包,军烈属自身也做到力所能及。
1950年,崇阳县成立优救委员会,先后4次召开烈、军、工属会议,对全县军烈、工属786户(其中烈属100户、304人,军属542户、2272人,工属144户、618人)进行优待,计米1万余斤。给烈、军、工属挂光荣牌,提高他们的社会政治地位,使烈、军、工属体会到一人为国,全家光荣。在1951年第二次全县烈、军、工属代表会上,选出大白乡军属姜云喜(女)等5名代表出席省首次烈军属荣复退伍军人代表会。同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南方老根据地访问团湘鄂赣分团来崇阳苏区访问,慰问烈军属。并认定崇阳是鄂赣边界的革命发源地区之一。10月1日,县长张曙光同烈属傅堂佐代表全县军烈属和荣复退伍军人参加北京国庆观礼。
新中国成立后,县委、县政府明文规定每逢春节和八一建军节在全县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向全县军、烈属慰劳。1951年至1953年春节,慰劳品以鸡蛋、猪肉、大米为主,由群众自愿就地筹措。分量虽少,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军烈属的关心,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当代军烈属的尊崇,让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使军烈属得到优抚。
在抗美援朝的伟大斗争中,崇阳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大大提高,激发了强烈的爱国热情。17万崇阳人民响应党和政府号召,无私奉献,踊跃支前,参军参战,拥军优属,为有力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在前线作战、打破美帝国主义不可战胜的神话、创造和平建设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平抑市场物价和统一财经的斗争
(一)平抑市场物价和金融秩序的整治
饱受战争创伤、刚刚得到解放的崇阳,百废待兴,市场商品奇缺,群众所需物资匮乏,财政经济极其困难。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投机资本趁新生人民政权立足未稳,在解放区兴风作浪。资本家凭借手中的资源,扰乱金融秩序,囤积奇居,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使物价轮番暴涨,给工农业生产、城乡物资交流和人民生活造成很大困难。
受国民党统治时期遗留的通货膨胀影响,国民党政府、中央银行发行的金圆券已经变成废纸,货币市场极度混乱。县内不仅有以银元为商品交换的主要货币,还有镍印、铜元。1949年6月,人民币开始进入流通领域。由于受国民党纸币信用度极低的影响,人们普遍轻视纸币重视金银,民间存在银元交易的实际情况。因此,崇阳解放后暂时准许银元按中国人民银行牌价在市面流通。银元与人民币的比价牌价为1:300。由于人民币未能在市场上树立威信,既“不能出县”,也“不能过夜”(即人民币只限于本地流通,商人卖出商品,收到人民币后,当日又兑成银元)。于是,不法奸商乘机投机于银元黑市,肆意破坏人民币的信誉,哄抬银元价格,牟取暴利。这种银元投机在大城市尤为严重。武汉市以5月31日银元黑市价550元为起点,至6月17日竟涨到2850元的高峰。各种商品价格也以同样的幅度上涨,并波及崇阳境内,崇阳人民群众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党中央把平抑物价作为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稳定人心的中心环节,大刀阔斧地加以解决。中共湖北省委于1949年6月16日发出指示,禁止使用银元,稳定市场物价。2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联合发布布告,严格禁止银元流通和金融投机,取缔银元买卖,规定人民币为唯一合法货币,所有单位会计和一切交易计价、纳税、汇兑、债务往来等,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违者法办,毫不宽待。为此,还颁布了《湖北省武汉市金银管理暂行办法》,掀起声势浩大的拒用银元、拥护人民币的群众运动。
中共崇阳县委、崇阳县人民政府为应对金融秩序、严格金融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和专署的安排,1949年7月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崇阳县经理部,1951年6月改为中国人民银行崇阳县支行。机构建立后,大量收兑银元、黄金。从1950年至1952年底,共收兑黄金520两、白银1962两、银元32499元。扩大人民币在市场上的流通,形成县级人民币市场。而银元市场则逐步萎缩,商品价格指数显著下降,市场趋于稳定。平抑市场物价初始阶段的“银元之战”告捷。
第二阶段是“粮棉之战”。投机商在利用银元扰乱市场受到沉重打击后,转而囤积粮、棉、纱、布等人民日常生活必需的重要物资,以此哄抬物价。1949年7月、10至11月、1950年1至2月,投机商在全省范围刮起了3次涨价风,使得原已跌落的棉花、棉纱、棉布、食盐、食油价格再次上涨4倍以上。为对付奸商的挑战,中央人民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大批粮食、棉花、煤炭等物资的集中和调拨,重点调往需求量大的城市。1950年,县工商部门为“城乡互助,内外交流,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一切工作面向农村,动员和组织商贩贩运稻谷100多万斤和大批收购茶叶等土产山货供应武汉市,既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又解决了山区群众的生活困难,克服了当年春荒和夏荒,还平抑了市场物价。同时,继续加强金银投机的缉私工作,压缩银元黑市,将拒用银元的活动在农村展开,形成乡村人民币市场,巩固和提高人民币信用。1950年4月,刚成立不久的县贸易公司在白霓、大沙坪等集镇抛售粮食,抑制粮价,稳定物价。
在控制和投放主要物资平抑物价的同时,县内还加强对市场的行政管理,把能够左右市场物价的主要商品置于政府的监管之下。1949年12月30日,崇阳县成立了第一个国营贸易商店,后改称贸易公司,贯彻执行中央提出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集中进行交易,保护国营商业牌价不受私商冲击。县工商部门组织力量,对粮、棉、纱、布、油、盐、煤等经营者和私营工商业有重点地办理登记,逐步实行市场价格核价议价制度。组织同业小组,建立商会组织,废除旧商会。召开工商代表会,贯彻省人民政府通令,对私营工商业、摊贩业,取消过去限购限运、划片定点的办法,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以沟通城乡关系,做到物畅其流。为帮助工商业尽快恢复生产和开门经营,1950年上半年,人民银行崇阳县支行执行中央统一国家财政经济的决定,突出抓好“收储蓄款、建立金率、灵活调拨”三大中心任务,集中游资,稳定金融,促进生产,扭转人民群众重货轻币观念,树立货币在群众中的信誉。下半年贯彻省财经会议精神,扶持土产运销,帮助工商业者资金周转、沟通城乡物资交流等贷出资金785万元。此外,为回笼货币,紧缩通货,保证人民币币值,推行认购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地委、专署下达崇阳任务1万份,实际完成认购1.05万份。
整治金融秩序的另一项工作是制止高利贷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民间借贷,自古有之。但民间借贷的发生又往往给高利贷者以可乘之机。一些贫苦百姓在旧社会因天灾人祸或度饥荒被迫所借贷的高利率款,直至解放初仍背负在身,人民群众不堪重利盘剥。解放后,崇阳县人民政府一方面严禁高利行为,打击高利贷者;一方面延伸金融机构,扩展信贷业务,免除人民群众遭受重利盘剥之苦。1951年,人民银行崇阳县支行设白霓、沙坪两个基层营业所。1952年,组织信用合作社,实行“自愿相利、自负盈亏、民主管理、国家扶持”的政策,当年组成7个信用小组。次年,湖塘、东岳、更新、路口、金沙桥、洪桥等乡相继成立信用合作社。金融机构的延伸和农村信用社的建立,较好地吸收了城乡闲散资金,改造了旧式借贷关系,对改善金融秩序、促进生产发展起了重要作用。1950年至1952年,全县资金投放556万元;发放农、工商贷款24.4万元,其中商业贷款居重,约占贷款额的70%。集中资金支持地方商业,保证国营商业组织物资交流和粮油统购资金,使其迅速起到商品流通领域的主导作用,取得控制市场物价的主动权。
(二)统一财政经济和实行计划管理体制的尝试
在国营经济初步取得稳定市场的主动权后,党中央、政务院开始从根本上着手,实行统一财经管理。1950年3月,政务院颁布《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决定统一财政收支、统一物资调配、统一现金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和市场物资供应平衡。
中共崇阳县委、崇阳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政务院的决定,努力做好开源、节流、统一这三项工作。开源,指开辟财源,集中财政收入,完成省、专署分配的财政税收任务。一是将全县应税田地369887亩划为三等九级,分别计征,亩均负担47.8斤,落实了公粮征收任务。1952年,征收稻谷1767万斤,为全县支柱税收。二是整顿工商各税,逐步简化税种,降低税率。1950年将私营、摊贩和临时工商业的营业税、所得税合征,公私有别,税率时变。同时,废除了证券和薪津报酬所得税。三是推销公债,增加财政收入。通过以上措施,确保税收任务完成。节流,指原则上可以不办的坚决不办,可以缓办的应予缓办,以节俭财政支出。统一,指严格执行财政编制,统一供给标准,以实现由全省范围的统一到统一于中央。县成立仓库物资清理调配委员会,组织工业、商业企业清仓查库,对库存物资进行统一调度。经过半年多的努力,湖北省的财政收入大于支出3%,达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节余的目标。此时,财政高度集中统一,执行收支两条线体制,县财政预算由省掌握,收入全额上缴,支出凭单据向地区核拨。
1950年初物价稳定以后,由于因通货膨胀而形成的虚假购买力消失等原因,大中城市出现商品滞销、部分工厂关门、工人失业增加等问题,而且这种趋势不断向城郊和各县蔓延。1950年5月8日至26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召开上海、武汉等七大城市工商局长会议。这次会议之后,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开始全面调整全省工商业。调整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5种经济成分统筹兼顾、各得其所、一视同仁。在这一调整原则的指导下,县人民政府采取了积极举措:一是在国营商业指导下,允许私营商业存在,并保持合理的批零差价,使其有利可图。二是允许私人钱庄保留,但营业范围有所限制,大宗款项应由国家银行与之联合放款。三是税收方面,公私企业一律平等,按税率征收,并简化税目,改革征收方法。1950年上半年,县内一般商人对工商政策和税收政策持怀疑态度,顾虑重重。下半年通过调整税收,扩大宣传,扩建房屋,整理市容;增资集股,扩大经营,市场渐见活跃。四是对私营工业企业,根据国家的需要与可能,一年组织两次加工订货,鼓励出口滞销物资,指导私营企业联营,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为了刺激工商企业生产经营回升,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的指示,县委、县政府采取一系列果断措施,纠正前一阶段把私营工商企业挤垮的倾向。即:停止公债推销,未交清者准予延期缴第一编新民主主义建国纲领在崇阳的贯彻实施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初步确立款,公债负担过重者可酌量减轻;税收采取客观公正态度,实有困难的,酌情照顾减免;对征收不合理的,给予纠正;停止抛售物资,适当投入货币收购物资,放松银根,扩大汇兑,降低利率贷款给私人工商企业,以资扶持;稳定物价,使之不再下跌,使私人经营者不致继续赔本、无法经营;国营企业在原材料采购方面,主动采取代购、联购、代运、联运等方式,帮助私人企业降低成本,渡过难关。与此同时,县委和县政府还在“劳资协商、克服困难、维护生产”的口号下,要求工人采取召开劳资协商会和劳资双方签订集体合同等办法,争取不停工、不歇业,保持生产经营的稳定。
统一财经管理,全面调整工商业,多种经济成分统筹兼顾,是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克服困难、发展生产、保障供给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强财经工作,初步建立计划管理体制的一个尝试,取得了显著效果。它使生产得到发展,市场日趋活跃,结束了国民党统治时期自抗战以来连续12年使人民深受其苦的通货膨胀和物价高涨的局面,也结束了旧湖北几十年财政收支不平衡的局面。崇阳财政也摆脱了困境。努力形成的物价基本平稳、金融秩序改善、财政收支平衡这一局面,为社会民主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