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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主主义建国纲领在崇阳的贯彻实施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初步确立(1949年10月—1956年9月)

来源:崇阳县史志研究中心    日期:2026/1/7 9:42:51     字体:    分享到: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结束了100多年来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同封建统治者勾结起来奴役中国人民的历史,建立了独立、统一的新民主主义新中国,揭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从此,崇阳县党组织履行新的历史使命,担负起领导崇阳人民建立新民主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建立人民新生活的重任。崇阳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以新社会主人的姿态,意气风发,斗志昂扬,投入贯彻实施新民主主义建设纲领的斗争,迈开了重整河山、建设社会主义新崇阳的坚实步伐。

1949年秋,崇阳县县、区(设4个区)两级党政组织完成组建工作。1950年5月,废除保甲制;8月,乡人民政府全部建立;12月,村农会组织普遍建立。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全力支援解放军南下、西进作战,积极配合人民解放军,迅速肃清匪特,消灭残敌,捍卫新生政权;开展大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开展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运动,极大地鼓舞了人民的爱国热情和劳动热情;开展平抑市场物价和统一财经的斗争,结束了旧社会人民深受其苦的通货膨胀和物价高涨的局面;开展减租减息、土地改革,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耕者有其田”;贯彻实施《婚姻法》,大力禁娼、禁毒、禁赌,使社会风气和人民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解决了土改后期翻身农民缺乏耕畜、农具等困难,使生产得以顺利进行;建立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制度,履行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形成民主议政的政治风尚;加强思想宣传工作和执政初期党的自身建设,为动员和组织全县人民进行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经济恢复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1953年,开始执行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围绕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进行政治与文化建设,实行普选人民代表,召开崇阳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学习贯彻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按照过渡时期总路线,大力推进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简称三大改造)。在农业方面,引导农民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组织临时性、季节性和部分常年性互助组。在此基础上,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并逐步完成了从初级社向高级社的转变。采取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各种互助合作形式,使农民的个体私有制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同时实行了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对个体手工业,也采取由低级到高级,由组织生产合作小组、供销合作社到成立手工业合作社的办法,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按经营行业规模分别实行公私合营、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经销代销等一系列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使私营业者私有制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公有制,成功地实现了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三大改造的完成,基本上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开展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