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申请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有关规定的通知》(建成250号)、《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鄂建文13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人员对企业所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1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崇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
三、崇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地址:咸宁市崇阳县发展大厦三楼住建局窗口,电话:0715-3390879,邮政编码437500。
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4日
附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表
2023年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资质类别 | 审查意见 | 备注 |
1 | 崇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 同意 | 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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